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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建补偿机制 “气质”恶化城市要交赔偿金


来源:济南时报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13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拟建立基于大气环境质量的生态补偿机制,省、市两级均建立大气环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赔偿。

原标题:“气质”恶化城市要交赔偿金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13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拟建立基于大气环境质量的生态补偿机制,省、市两级均建立大气环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赔偿。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说,城市间大气环境质量是相互影响的,如果一个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不合格,就会给别的城市带来“联动”影响。尽管其中具体的污染机制很难判断,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污染严重的城市会影响周边地区。“一个城市环境出现恶化,就要由市级向省级赔偿,这部分资金将奖励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城市。如果一个城市空气质量比较差而且还影响到周围的城市,那么必须给被污染的城市经济补偿。”谢锋说,由于市和市之间不能直接做出补偿,这时就需要由省级部门来调度,目前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正研究制定补偿金的缴纳标准和时间表,下一步要经省政府讨论决定。

从环保部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来看,烟台、威海等沿海城市“气质”明显优于聊城、济南等地,如果补偿机制运行起来,内陆城市会不会“吃亏”,老交补偿金?对此,谢锋解释称,不是说大气环境质量不好就叫“补偿”,很多时候是气象因素多一些,内地肯定不如沿海,其他城市也这样,要不要补偿,关键看同比有没有改善。“空气质量改善不仅仅是污染治理,还涉及产业结构升级,文明建设,大家的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做好了受奖励是应该的。”谢锋说,“补偿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是说哪个城市的环境不好,而是告诉各市政府应该去努力改善大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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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补偿 气质 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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