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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连续6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 十亿元支持养老


来源:人民网

2013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省东、中、西部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500元、2200元、2000元,城市低保标准相应提高。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表示,山东目前建立健全了政府供养制度,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了”三无“、五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013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省东、中、西部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500元、2200元、2000元,城市低保标准相应提高。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截至2013年12月底,山东17市已全部出台农村低保提标文件,普遍达到或超过了省政府规定的基本标准。至此,山东已连续6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2013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21元、每人每年2510元,较上年分别提高了51元和296元。

据了解,2013年山东提高了对东、中、西部农村低保资金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64元、82元分别提高到44元、72元、94元(青岛除外,财政直管县略高)。各级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同步提高了低保补助水平。全省城市低保对象48.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59.9万人;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69元/月(列全国第9位)和137元/月(列全国第10位),分别比上年增加6元、18元。

”随着低保标准提高,低保管理和核查也将更加严格。低保认定管理中心现在已获得编办批复,今后对低保家庭认定工作将会更加严格,今年有望实现网上低保户资格核查。“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表示。据记者了解,2014年山东将陆续有13个信息核查部门”接入“低保家庭收入审核系统,目前各地市已经开始查阅低保户房产、车辆登记等信息。

2013年,山东全面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扶持推进力度也值得关注。据记者了解,山东列支10亿元专项财政资金,安排5625亩养老用地指标,用于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还下发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向各市下达了2013年具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各市政府、省市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项优惠扶持政策。

据山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员介绍,目前山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正向多样化、多层次方向发展。截至目前,该省各类养老床位已达44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7张。依托热心老年人家庭,建立邻里养老互助点5000多个,为5万多名老年人提供了就近、便捷的互助养老平台。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3973处,为老年人搭建起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送餐、健身娱乐、精神慰藉服务平台。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表示,山东目前建立健全了政府供养制度,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了”三无“、五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针对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采取高龄补贴制度,针对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和百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据记者了解,山东将在全省各地普遍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每户200至2000元不等的取暖补贴或减免一定的取暖费用,还将通过资助敬老院冬季取暖用煤的方法,有效减轻养老院取暖资金负担。与此同时,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面排查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并公布全省17市救助管理机构地址及救助电话,确保流浪人员安全过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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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村低保 提高农村 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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