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条例或年内推出 国家将不再为储户兜底
2014年01月15日 15:25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夏 青
规模大、运营稳定的“大而不倒、大而难倒”银行将会受到储户青睐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此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民营银行应该在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制度先行完善的情况下设立。允许银行破产倒闭,意味着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
原标题:银行破产条例或年内推出 国家将不再为储户兜底
规模大、运营稳定的“大而不倒、大而难倒”银行将会受到储户青睐
■本报记者夏青
“按照2013年利率市场化的前进速度,今年内银行破产条例很可能推出。目前,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上半年推出的呼声较多,银行破产条例会紧接着推出。”一位长期跟踪银行业动态的资深研究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破产条例一旦推出,会改变储户选择银行的偏好,规模大、运营稳定的“大而不倒、大而难倒”银行将会受到青睐,例如工、农、中、建、交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而城商行及农商行则会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日前表示,银监会正酝酿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未来要让市场说话、让资本说话,如果商业银行最后资不抵债,就会退出。
从各项工作的节奏来看,银行破产条例与民营银行的推出紧密相关。
在日前召开的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关于民资办银行的内容备受关注,包括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试点制度设计,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首批试点3家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此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民营银行应该在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制度先行完善的情况下设立。
早在2007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酝酿起草关于银行业破产的条例,2009年完成基本稿。彼时由于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破产条例随即暂停。直到201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再次重启,并在监管层内部达成了比较一致的思路。
近年来,银行业垄断频遭诟病,因垄断获得的高利润受到社会关注。打破垄断、设立民营银行的呼声越来越大。如今,设立民营银行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有业内人士预计,民营银行很快会推出。
允许银行破产倒闭,意味着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作为企业,应该彻底去除银行的国家信用隐性担保,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允许银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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