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后 总税费不会比现在高
2014年04月14日 10:01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贾康
据新华社、央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楼市2014:从调控到改革”分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后,税费占比将更合理,税费加在一起并不会比现行税费更高。贾康分析称,房地产税立法后,一旦走到可以执行的状态,这个税和费合在一起的负担应该更加合理化。
长江商报消息据新华社、央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楼市2014:从调控到改革”分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后,税费占比将更合理,税费加在一起并不会比现行税费更高。
贾康分析称,房地产税立法后,一旦走到可以执行的状态,这个税和费合在一起的负担应该更加合理化。住房和商业不动产可能在原来费用比较多的开发环节、交易环节税负总体都要往下减少,当然也不排除有人主张按照持有房子时间长短在交易环节区别对待。
但他同时也指出,税费总体下调,并不是处处都减税。在保有环节,多年来一直没有规范税负,只有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房地产税立法如果通过,保有环节税负可能要比两地试点往上抬一些。
贾康建议,房地产税立法可以适当借鉴国际经验,但不能简单照搬。税负制定要结合国情,考虑“第一单位”免税,对高端实行调节。这样更符合中国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既要使社会可接受,又要把这个制度框架建立起来后在动态中完善的现实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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