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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转”要求 推进东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来源:齐鲁网

各县区纪委也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对原先参与的438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共取消或者不参与373个,保留65个,精简率达85.2%。调整后,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仍保持13个内设机构,监督执纪类机构达到9个,占全部内设机构的69.2%,监督执纪人员编制27个,占编制总数的69.2%。

原标题:落实“三转”要求 全力推进东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东营齐鲁网1月27日讯(记者陈海涛)2014年以来,东营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主业主责,坚持以改革增活力、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明确职责定位,凝聚工作合力,改进工作方式,强化作风建设,全面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在强化执纪监督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营造了“清风东营”的良好政治生态局面。

收缩战线 清理议事协调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部署要求,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市纪委监察局对原参与的137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规范,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推出力度,取消或不再参与124个,现保留或继续参与13个,精简率达90.5%。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移交,坚决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突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了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深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县区纪委也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对原先参与的438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共取消或者不参与373个,保留65个,精简率达85.2%。

整合机构 突出主责主业

按照强化办案力量、相近业务整合、严守底线的原则,调整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在内设机构个数、领导职数不改变的情况下,先后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组建,盘活存量,优化整合,调整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了监督和办案力量。撤销监察综合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教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新增纪检监察三室、四室,加强党风政风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力量,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实现了从纪委常委会决策到纪检干部执纪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对纪检干部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一律从严查处。并按照“三转”要求,重新梳理了各室职责,理顺了工作职能,为深化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责主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调整后,东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仍保持13个内设机构,监督执纪类机构达到9个,占全部内设机构的69.2%,监督执纪人员编制27个,占编制总数的69.2%。各县区均按照“三转”要求,对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监督执纪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均达到了60%以上,其中河口区达到71%,垦利县达到80%以上,进一步加强了执纪监督办案力量。

健全机制 为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课题研究2014年工作方案》,提出了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确定了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的纪委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巡查工作、健全反腐倡廉有关制度体系等7个方面的重点研究课题,集中攻坚,尽快推进。每项重点任务对应一个专项改革小组,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将各项改革任务责任落实到位、任务部署到位、措施安排到位,逐步形成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本着求真务实、探索实践、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了《2014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将改革任务细化为7大项40小项,确保干有目标,干有方向,认真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举措,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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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三转 纪检监察机关 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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