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实行黄标车限行 被抓拍罚款200记3分
2014年11月14日 09:36
来源:齐鲁网 作者:陈海涛
记者从东营市交管部门获悉,该市采取六项措施,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进程。东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为忠介绍,针对黄标车未按时年检的现象,如超出3个检验周期,将对涉及的黄标车进行强制报废。
原标题:东营实行黄标车限行 被抓拍罚款200元记3分
东营齐鲁网11月13日讯(记者陈海涛东营电台赵新生) 记者从东营市交管部门获悉,该市采取六项措施,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进程。对托审超过3个检验周期的黄标车进行强制报废。
继续扩大限行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前期对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实施黄标车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基础上,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2016年1月1日起,全部限行黄标车。
加大查处力度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交通违法的严查严处力度。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同时,依托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等非现场执法力度,定期把黄标车、无标车的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强化检查比对,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严格登记管理
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对外地转入我省的机动车,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过户。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督促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
严格营运管理
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严格检验管理
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安全技术检测、尾气检测设备和机构资质超过有效期,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尾气检测不合格不得核发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严格经营管理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报废车辆的唯一性并解体;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老旧汽车交易市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同时为方便群众办理注销登记,商务部门已督促机动车回收企业提高车辆拆解效率,缩短机动车报废回收环节时间,以方便群众早日领取补贴。
东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为忠介绍,针对黄标车未按时年检的现象,如超出3个检验周期,将对涉及的黄标车进行强制报废。执行期间,将同时在县区乡镇展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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