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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中院法官参加“第四届环境司法论坛”


来源:中院环保庭供稿

资料图 9月18日、19日,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环保联合会、武汉大学联合举办的“第四届环境司法论坛”在江苏常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法研所环境司法

资料图

9月18日、19日,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环保联合会、武汉大学联合举办的“第四届环境司法论坛”在江苏常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法研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主任韩德强,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吕克勤,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出席会议。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环保部法规司,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代表以及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共计180余人参加论坛。东营中院法官应邀参加论坛。

本次论坛的主要议题是:环境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公益诉讼。

会上,东营中院法官作了题为“跨行政区域管辖环境案件的现实思考”的主题发言。

会议期间,最高院环资庭还召集海南高院、福建高院、重庆高院、昆明中院、无锡中院、东营中院的参会人员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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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环境 东营中院法官 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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