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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盗偷200多万判10年以上


来源:钱江晚报

王老板在义乌市城西街道莲藕街经营一家服饰有限公司,2014年4月30日凌晨3时许,公司财务室内的200多万元现金被盗(详见2014年5月8日A6版报道)。到被抓获归案,短短一个月时间,贝某甲、贝某乙连续结伙作案竟高达25起,涉案财物合计价值2545013元,且目标绝大多数都锁定公司企业的保险箱。

原标题:3名大盗一审获刑10年以上

王老板在义乌市城西街道莲藕街经营一家服饰有限公司,2014年4月30日凌晨3时许,公司财务室内的200多万元现金被盗(详见2014年5月8日A6版报道)。经过调查,视频追查、案件串并等一系列手段,义乌警方于第二天凌晨将犯罪嫌疑人农某、贝某甲、贝某乙人一网打尽。昨天,义乌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

农某曾是王先生任职公司的员工,在该公司上过一个月的班,摸清了这里工资发放时间及方式。

贝某甲、贝某乙是他的贵州同村老乡,在义乌无固定工作,平时打打零工。其中,农某、贝某甲可谓名副其实的“保险箱”大盗。

2014年4月底,3人从王老板公司的保险箱共盗得现金249万余元。次日,贝某甲便用200730元购买了轿车一辆。

到被抓获归案,短短一个月时间,贝某甲、贝某乙连续结伙作案竟高达25起,涉案财物合计价值2545013元,且目标绝大多数都锁定公司企业的保险箱。

昨天,义乌法院判决了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连环盗窃保险箱案件。农某、贝某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贝某乙因作案次数、金额相对较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龚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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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贝某甲 大盗 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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