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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一月闪婚 三月后离婚


来源:东营区法院供稿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刘某某通过网络相识,并迅速坠入情网相恋,一个月之后即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婚后夫妻发现本人与网络上所认识的人性格存在很大差异,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原告更是在与被告共同生活不久即离开,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刘某某通过网络相识,并迅速坠入情网相恋,一个月之后即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婚后夫妻发现本人与网络上所认识的人性格存在很大差异,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原告更是在与被告共同生活不久即离开,导致原本就不稳固的感情更加脆弱,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原本网恋绚烂的烟火随着实实在在的生活全部散尽。

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告同意离婚,表示结婚的决定过于仓促,没能真正了解彼此,导致生活中矛盾冲突不断。最终,原、被告离婚。婚姻不是儿戏,当事人应当慎重对待婚姻,对自己的婚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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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恋一月闪婚 离婚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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