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 涉及烟台企业561家
2013年05月10日 17:33
来源:水母网
从今日起,烟台561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正式开始,截止到6月30日。逾期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的企业,将取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市工商局合同科负责人介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遵循
从今日起,烟台561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正式开始,截止到6月30日。逾期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的企业,将取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市工商局合同科负责人介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企业申报、工商机关受理、自下而上、层层考察推荐的办法,实行定期认定、统一公示和年度审核的形式进行认定和管理。每年认定一次,每年8月30日前为申报期,12月31日前考察、公示、认定。认定机关在认定前,通过业务培训、行政指导等方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培育。
被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市工商局将重点予以扶持,并享受以下待遇: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库,并向社会公示;在工商服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拍卖监管等方面提供便利;除专项检查和举报外,免于日常检查;在认定“免检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以及认定驰(著)名商标时,可优先推荐认定。
申报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门槛”也不低。例如,企业要依法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依法解决合同纠纷。企业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没有违法或不公平条款;所签合同条款齐全,内容合法;除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外,所签合同履约率达到100%;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客户信用档案;社会信誉良好,能够保障员工权益、消费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依法纳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近两年内在司法部门和银行、税务、质监、劳动、环保等社会责任相关部门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201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于2013年5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凡2012年12月30日以前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均要参加年审,年审材料可登陆烟台红盾信息网下载。凡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的企业,将取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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