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改革:4000亿元地下民间融资将纳入监管
2014年04月30日 15:41
来源:齐鲁网
对于如此规模的民间资本,山东省希望尽快出台一个关于民间融资的监管规则,并且这一计划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据悉,目前,山东省内14家城商行中,控股股东多是国有企业或是各地方财政局,真正意义上算被民资控股的有枣庄银行与潍坊银行。
原标题:山东版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或年内出台——4000亿地下融资将纳入监管
山东金改已一年有余,从改革前期的规划和效果来看,山东似乎正在搭建一个民间金融体系,而其中包括民间融资机构的清理、规范以及再扩大,还包括了民资参与农信社改革等。
4月28日,山东金融办主任李永健对记者透露,山东版的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最早能在今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出台,其中也将纳入强制备案制度,以此来规范规模达4000亿元的地下民间融资。
现状
作为经济大省,山东民间资本的规模虽抵不过温州一个市,但也十分庞大,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不容小视。据山东省金融办主任在出席临沂首届资本交易大会暨全国地方金融第十八次论坛时所披露的数据,山东的民间资本在地下“暗流”的规模约4000亿。而据一些业内人士的估算,若算上大量未纳入统计的私人之间的借贷,山东的民间资本规模甚至在4000亿以上。
对于如此规模的民间资本,山东省希望尽快出台一个关于民间融资的监管规则,并且这一计划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山东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对记者透露,“估计民间资本管理条例最早能在年底或者明年上半年出台,目前处在调研阶段,不过,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把其列入了二类立法的计划。”
同时,李永健表示,监管也将会实施强制备案制度。这一点与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提出的要求相同。不过,据了解,温州实施条例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登记备案。因此,也有业内人士担忧,山东同样可能会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类似问题。
对此,李永健说,“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温州有温州的特点,山东有山东的情况,措施肯定不会一样,但总的目标是使得民间资本浮到地面上来,为实体经济服务。民间金融一定要推行备案,如果不推行备案,将给风险的控制和规范的管理带来问题。”
据悉,目前,山东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是通过地下金融解决的,或者中小企业发展需要资金,必须通过民间借贷。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近两年来,高利息的民间借贷肆意发展,压垮了一些中小企业,除了高利贷,一些民间金融机构的非法集资盛行,产生了诸多风险,甚至部分风险由所谓的“影子融资”体系渗透至银行等金融机构。
“民间资本具有两面性,用好了,它就具有不可忽视的正能量。所谓的用好就是让它堂而皇之地走出地下,去为实体经济服务;用不好,它则暗流涌动,它就是洪水猛兽,就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李永健对记者说。他称,对于民间资本,一是阳光化,使其从地下走到地上;二是规范化,使其从无序走到有序。简单来说就是,“把前门打开,把后门关死,把邪门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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