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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腾退办公用房98万多平方米 本月起将复查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市级及直属机关: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县(市、区)级及直属机关: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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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多大超标?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央要求,我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和使用,目前执行的仍然是国家于1999年制定下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各个级别的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能超过下列规定:

省级及直属机关:省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科级及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市级及直属机关: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县(市、区)级及直属机关: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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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使用面积 省发改委 山东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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