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新规实施近半年 修车依然找不到备用车
2014年03月13日 15:57
来源:德州新闻网 作者:唐志梅
今年2月底,王先生尚在三包期内的爱车出现胎压报警灯常亮的问题,他就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华丰4S店维修。工作人员调试后未找到原因,要求做深度检测,并约定5天后若车未修好就提供备用车。
原标题:汽车三包新规实施近半年 德州修车备用车政策落地难
今年2月底,王先生尚在三包期内的爱车出现胎压报警灯常亮的问题,他就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华丰4S店维修。工作人员调试后未找到原因,要求做深度检测,并约定5天后若车未修好就提供备用车。
资料图
市民反映:修车一周无备用车
“不是有规定说超过5天4S店就要提供备用车吗?我修车花了一周多也没享受到这服务。 ”近日,德城区的王先生拨打市民热线,反映自己“吃亏”的遭遇。
今年2月底,王先生尚在三包期内的爱车出现胎压报警灯常亮的问题,他就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华丰4S店维修。工作人员调试后未找到原因,要求做深度检测,并约定5天后若车未修好就提供备用车。一周后,王先生去提车时报警灯仍是常亮状态,维修人员告知仍未找到故障原因,车可以开,但不能保证使用安全。这让王先生十分不满,不能保障安全性的车谁敢开?长期维修又影响使用,望相关部门帮忙维权。
记者走访:多家4S店称不提供备用车
3月11日,记者来到华丰4S店,以顾客身份咨询备用车问题。一名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并不提供备用车服务。
随后,记者又走访咨询了奥迪、马自达、吉利、别克、中华、福特等品牌的4S店,只有福特一家表示,如果修车时间超过5天,可替消费者向上级申请。奥迪4S店的一名维修员说,一般车辆维修时间较短,使用备用车的较少,另外备用车每年需要一笔不小的养护费,所以几乎没人提供这项服务。
工商部门:应提供备用车或给予交通补偿
据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在去年10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因此,4S店不能以没有该服务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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