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登记公司数量"井喷" 十天新增公司315户
2014年03月12日 08:55
来源:水母网 作者:刘晓阳
本月起,改革工商注册制度及市场监管体系,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为百姓带来了实惠。”鲍伟民透露,新规定将争取于下个月出台,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提交合法使用证明等作出具体规定。
将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作具体规定
市民林女士近日打算注册一家公司,她打算租用一处民用住宅办公,不知能否办理。记者昨日了解到,在住所登记上,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也是此次新政改革的一部分。
“新政运行这十天,为大家带来了便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具体执行中需要细化的地方。”鲍伟民告诉记者,昨天上午,针对此次政策中的一些需要探讨的地方,市工商局专门召开了会议。除了对技术性问题进行解决外,在政策方面也进行了具体探讨。在住所登记制度上进行改革,取消了权属化、功能化、法定使用用途化三部分,由申请人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申请人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且在同一县(市、区)域内的,由企业自主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作为住所登记多家企业。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
“我市将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作出具体规定。”鲍伟民透露,新规定将争取于下个月出台,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提交合法使用证明等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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