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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14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12%


来源:和讯网山东

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文件,列出全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0%,增长下线为4%。各类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原标题:山东发布2014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基准线为12%

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文件,列出全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0%,增长下线为4%。

据了解,本年度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确定的。要求各类企业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其中,生产经营良好、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文件还要求各市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各类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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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工资增长 基准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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