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10亿资金促创业带动就业 为省内最高
2014年02月19日 09:02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王晓雨
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并给予50%的贴息。市本级及各区、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所需资金,可从市级失业保险(放心保)基金扩大使用范围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
原标题:青岛市10亿资金促创业带动就业 为省内最高
17日上午,“青岛出台15条新政力促全民创业”发布会举行,会上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签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的总体要求,2014年至2018年,全市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8万人,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每年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到2018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10亿扶持资金省内最高
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我市首次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4年,市政府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基地、创业型街道(镇)和创业型社区建设等。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设立,是考虑到现在创业形式的需要,2014年一年就高达10亿元的额度,在全国同类城市中都能排在前列,在山东省内这一额度也是最高的。
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1万
按照我市现行政策,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以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新出台的《意见》中,将这一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了1万元。按照《意见》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其他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在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人群上,《意见》将人员补贴范围由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人员。同时补贴类型扩大到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的小微企业。
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扩到10亿
目前,青岛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为2.87亿元,其中市本级1.24亿元,各区市1.63亿元。根据《意见》要求,到2014年底前,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要增加到8亿元,各区、市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2000万元,扩大后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为10.2亿元。从2014年起,全市各类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按现行政策规定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给予全额贴息。允许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创业者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并给予50%的贴息。市本级及各区、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所需资金,可从市级失业保险(放心保)基金扩大使用范围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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