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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城市低保户发放取暖补贴专项救助活动


来源:中国山东网

(记者 王晔)15日,2013年山东省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情况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在山东省民政厅举行。发布会上,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对2013年山东省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待抚恤等基本民生工作以及“双节”期间民生保障工作主要安排进行介绍。

中国山东网1月15日讯

(记者 王晔)15日,2013年山东省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情况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在山东省民政厅举行。发布会上,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对2013年山东省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待抚恤等基本民生工作以及“双节”期间民生保障工作主要安排进行介绍。

周云平表示,2013年,山东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安排。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东、中、西部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00元、2200元、2000元以及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8万张;社会散居以及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1200元等。2013年8月,山东省省委、省政府又确定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其中包括改善敬老院服务条件、提高农村五保待遇、扩大老龄津贴范围、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等。

发布会上,周云平从社会救助工作、养老服务社会化及孤儿保障工作情况、优抚保障工作、救灾减灾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五个方面介绍了2013年山东省基本民生保障情况。周云平表示,2014年春节期间,山东省各级民政部门将采取多种举措精心安排好民生保障工作,从四方面重点确保山东省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馨过节。

城市低保对象每户200元—2000元取暖补贴

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中央资金下拨到山东后,山东省民政厅将尽快与财政部门协调,将资金拨付到群众手中。同时,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取暖救助工作,其中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每户200元-2000元不等的取暖补贴或减免一定的取暖费用,保证他们温暖过节;动员各地资助供应部分敬老院冬季取暖用煤,满足敬老院冬季取暖用煤需求,保障敬老院及时供暖;同时,协调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灾区群众、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家庭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走访慰问。

第一批救助灾民资金达1.43亿

山东省民政厅将督导各地制定今年的冬春救助工作方案,配套灾民生活救助资金,连同今年第一批中央救助资金1.43亿元尽快分发到灾民手中,并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救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过程透明、手续完备。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一卡通”直接划拨到群众账户。采取实物发放的,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在鼓励群众生产自救、互救互助的基础上,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结对帮扶、扶贫帮困、爱心捐赠等多种方式,统筹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

督导落实好拥军优抚保障政策

山东省民政厅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抚恤补助优待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手中。对按照标准享受抚恤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集中开展临时救助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把在春节前普遍开展挂光荣牌和送春联活动作为走访慰问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每一个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春节前挂上光荣牌、贴上春联,营造尊重、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认真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主动地开展巡查,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实施及时救助,帮助解决临时困难,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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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取暖补贴 零就业 取暖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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