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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青岛营改增企业再次扩围 4万户企业纳入


来源:青岛财经网

原标题:青岛“营改增”明年起再次扩围 本报讯(记者姜喆) 记者从市财税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 2014年1月从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原标题:青岛“营改增”明年起再次扩围

本报讯(记者 姜喆) 记者从青岛市财税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 2014年1月从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这意味着青岛市“营改增”也将同步扩围。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规定铁路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按照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处理原则,延续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原营业税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业全面实行“营改增”

根据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的新情况,通知在“营改增”应税服务中增加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收派服务的范围注释,明确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税,标志着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通知》明确,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提供的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规定铁路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按照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处理原则,延续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原营业税优惠政策。

针对前期试点运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通知》对现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扣除租赁有形动产价款本金,解决其无法正常抵扣租赁物进项税的问题;明确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实行差额征税和免税政策,解决原差额征税政策取消后出现的负担增加问题;授权省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审批区域范围内总分机构汇总纳税事宜。

业内人士表示,铁路运输和邮政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与很多行业发展都有密切关系,这两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将使许多企业的抵扣项目增加,从而进一步发挥“营改增”在结构性减税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关涉税事项开始办理

截至目前,青岛市有近4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从4个多月来的运行情况看,“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改革的初步成效显著。截至11月末,岛城纳税人受益“营改增”减税达4.6亿元,四成一般纳税人实现减税,绝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发展,推动了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体现了“营改增”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多重效果。

记者了解到,为使本次“营改增”扩围工作顺利完成,目前青岛市财税部门已开展各项准备工作。从即日起,相关试点纳税人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国税登记、税种鉴定,同时按照国税和地税机关的要求,分别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种类核定、税控系统安装申请、发票领用、税收优惠申请、地税发票的缴销、地税税控卡用户卡注销等涉税事项。

青岛市国税相关部门提醒试点纳税人,目前可以通过青岛市国税部门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了解“营改增”的相关问题,并接受辅导咨询,或浏览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营改增值试点”专栏,进一步了解“营改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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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营改增 扩围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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