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山东五莲县出台五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规定采购限额标准是指目录以外、单项采购金额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建立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提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填报《五莲县政府采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备案表》,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

原标题:山东五莲县五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五莲县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均属政府采购范畴,应由采购单位委托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招标机构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二是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采购限额标准是指目录以外、单项采购金额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三是创新采购方式。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单项或批量不高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可采取自行采购,但全年自行采购合计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同时,对采购限额内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空调、办公家具等可实行单月填报采购项目申请、双月份末采购的方式集中采购。

四是明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金额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需严格按规定程序报请财政部门审批。

五是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目录范围内以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列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当年不予安排政府采购计划。建立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提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填报《五莲县政府采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备案表》,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政府采购计划 限额标准 五莲县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