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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黄标车报废补贴方案出台 早淘汰补贴高


来源:淄博日报

[提要]前段时间,淄博市出台《淄博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出中心城区限行“黄标车”规定,并将推出提前报废补贴方案。申报补贴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原标题:淄博黄标车报废补贴方案出台 淘汰越早补贴越高

本报讯 前段时间,淄博市出台《淄博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出中心城区限行“黄标车”规定,并将推出提前报废补贴方案。近日,记者自环保局获悉,《淄博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

本次方案所指“黄标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不在本方案之内)。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 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以第二时段补贴标准为基准,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110%、100%、90%、80%的不同额度,给予差别化补贴。2015年年底之后淘汰的,将不再补贴。也就是说,凡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越早淘汰,领取的补贴就会越高。

申报补贴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记者 鹿鹏 通讯员 鲁之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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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丛丛]

标签: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 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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