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山东出台县级税收收入奖励办法 5亿元一台阶


来源:齐鲁网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县级税收收入上台阶奖励办法》近日出台。2012年,全省(除青岛外)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市、区)有31个。日前,省级安排的3.1亿元奖励资金已下达到相关县(市、区)。

原标题:山东出台县级税收收入上台阶奖励办法

齐鲁网11月10日讯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县级税收收入上台阶奖励办法》近日出台。2013-2015年,省财政以5亿元为一个台阶,对上年度税收收入规模首次跨上新台阶、且税收增幅超过全省县级平均增长水平、税收比重比上年提高或达到80%以上的县(市、区),按照每县10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012年,全省(除青岛外)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市、区)有31个。日前,省级安排的3.1亿元奖励资金已下达到相关县(市、区)。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马丛丛]

标签:税收收入 山东卫视 县级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