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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首批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来源:东方圣城网

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中小企业局了解到,目前,济宁市2013年第一批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对于发展项目采取贴息或无偿补助方式,申报时间截至10月28日。此次组织申报的内容包括,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补贴、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贷款贴息、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补助、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5大类项目。

原标题:济宁市首批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中小企业局了解到,目前,济宁市2013年第一批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对于发展项目采取贴息或无偿补助方式,申报时间截至10月28日。此次组织申报的内容包括,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补贴、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贷款贴息、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补助、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5大类项目。

申报的企业必须是在济宁市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其中,申报微型企业注册资金补贴的企业必须是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济宁市内登记注册,登记注册雇员(含业主)3人以上20人以下,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金10万元及以下的且经营半年以上的微型企业。对2012年期间,微型企业在各类商业银行发生用于生产经营总额200万元以内的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贴息期限最长两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微型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是在济宁市内各类银行金融机构2012期间贷款总额200万元以内,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职工总数不少于10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同时不拖欠职工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申报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贷款贴息的企业必须是纳入市级“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库的中小企业,列入省级“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小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内的龙头企业。申报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补助的企业必须是经市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一企一技术”的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建设补助的项目,是列入济宁市2013至2015年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且纳入2013年建设计划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必须注册为独立法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2013年内建成并开始运营。(刘敦亚 陈校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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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丛丛]

标签:中小企业 企业注册 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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