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心城区下岗失业人员每人补贴313元
2013年10月21日 09:32
来源:淄博晚报
原标题:我市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将发放2013年度供暖补贴 下岗失业人员每人补贴313元 晚报讯昨日记者获悉,按照要求,2013年度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下同)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将于10月28
原标题:我市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将发放2013年度供暖补贴
下岗失业人员每人补贴313元
晚报讯昨日记者获悉,按照要求,2013年度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下同)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将于10月28日—11月3日集中发放,失业和下岗人员按人补贴,每人补贴313元。
补贴范围及金额
补贴范围为户籍在张店区或市高新区的下列人员:已宣告破产企业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原市属、张店区属、高新区属企业正在领取失业金及领取完失业金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于2013年9月30日前进行年度审验,档案在人社部门代存)。对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的供暖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失业和下岗人员按人补贴,每人补贴313元。
领取暖补贴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管理)合同书。
发放办法
1、已宣告企业破产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清算组负责发放;2、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由企业负责发放;3、原市属以上企业正在领取及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尚未再就业的失业人员,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社会发放;4、张店区、高新区所属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供暖补贴,直接打入个人失业保险金存折;5、张店区、高新区的区属企业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尚未再就业(人社部门代存档案)的失业人员按原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6、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由张店区和高新区民政部门直接打入存折。
发放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11月3日集中发放。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
发放地点
市级发放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国陶瓷科技城会展中心主楼二层),乘坐2路、12路、127路、132路、167路、168路等线路公交车可达。
咨询电话:12333
张店区发放点: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和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服务大厅;各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领取。
咨询电话:2286787、2286289、2180298
高新区发放点:市高新区建行二楼保险处服务大厅(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对过)。
咨询电话:358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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