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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取消和免征105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济宁日报

原标题:我市免征6成行政 事业性收费项目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徐晓剑)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我市出台《济宁市政府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在落实省政府取消合并部分行政

原标题:我市免征6成行政 事业性收费项目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徐晓剑)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我市出台《济宁市政府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在落实省政府取消合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又免征了市级收费项目89项,共计取消和免征了105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次免征项目数量占市级收费项目总数的66%,涉及18个部门、44个征收单位,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21项、考试考务类收费64项,鉴定类收费15项,其他类收费5项,以去年市级征收情况计算,免征金额达到3300余万元。

近年来,济宁市一直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2009年就率先在全省推行了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规范了涉企收费行为,这次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企业的有11项,主要包括土地登记费、价格鉴证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等,将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企业发展。同时涉及弱势群体的有17项,主要包括向农民征收的农机、种子、畜禽方面的收费和向学生征收的考试方面收费等,将切实减轻弱势群体的负担,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此次实际免征的有县市区上交分成的收费项目,县市区也要同时免征。按照“分级负担、规范管理”的原则,免征收费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涉及国家、省分成收入的收费项目,上缴部分由市财政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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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收费 和免征105项 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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