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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意见 民间资金提供顺畅的投资渠道


来源:淄博财经新报

原标题:我市将成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新报讯 (记者 郭文君) 昨日,记者从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获悉,《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的意见》已出炉,将于10月1日起

原标题:我市将成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新报讯 (记者 郭文君) 昨日,记者从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获悉,《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的意见》已出炉,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通过提高抵质押登记效率、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公证机构减半收取公证费用等举措,促进融资双方实现直接对接,为民间资金提供顺畅的投资渠道。

一般情况下,企业或个人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手续时,经常被手续繁琐等问题困扰。根据《意见》要求,国土资源、房管、工商、车管、农业等相关抵质押登记部门将通过简化工作程序、降低收费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在融资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等形式为该中心客户服务。《意见》还要求,市人民银行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参与融资中心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通征信查询功能,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将在融资中心进行的合法融资行为,纳入商业银行贷款的被禁名单,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合法、规范途径解决资金困难。

市法院对通过融资中心登记备案的民间融资纠纷案件,建立快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淄博仲裁委员会在受理相关案件时,对在融资登记中心登记、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适当缓收、减收仲裁费用。

记者在《意见》中看到,为引导民间资本有序流动,我市将依托融资中心,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市金融办将牵头研究制定相关的制度性规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掌握经营动态,有效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市工商局将做好工商登记注册,强化对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市人民银行严格监控资金流向,做好账户结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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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间 顺畅的投资渠道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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