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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三公”经费审计全面启动 实行季报制度


来源:济南日报

原标题:济南“三公”经费审计全面启动 实行季报制度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白鹏飞 李雪梅 通讯员 罗晶 吴骏)今天从济南市审计局获悉,我市全面启动“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工作,并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

原标题:济南“三公”经费审计全面启动 实行季报制度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白鹏飞 李雪梅 通讯员 罗晶 吴骏)今天从济南市审计局获悉,我市全面启动“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工作,并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沟通和审计后谈话的办法。

市审计局在全市实行“三公”经费报表报告一把手负责制,并实行季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通过市政务办公系统报送市审计局;实行“三公”经费审计督查机制,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将“三公”经费作为每个审计项目必审的重点内容,在审计实施方案中重点列示,审计过程重点关注,审计报告重点表述;实行“三公”经费通报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按时报送报表或报表异常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市委组织部和市审计局还联合对制定审计计划和通报审计安排方案、审计前的有关情况、审计中发现问题、审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沟通提出了具体办法。《办法》明确了审计后的谈话形式,对审计情况较好的,予以日常谈话;对审计中发现存在轻微问题、较严重问题的,分别予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对审计中发现严重责任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必要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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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三公 经费 实行季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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