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2013年调高农村“低保”标准
2013年05月09日 08:43
来源:山东商报
昨日记者获悉,山东省财政厅进一步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补助标准,此次调整起始时间为2013年1月1日。省级财政对济南、淄博、东营、烟台、威海市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4元,对潍坊、济宁、泰安、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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