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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泄密案8人获刑 检察官电话确定嫌犯方位


来源:法制晚报

我国宏观经济数据竟被境外媒体提前公布危害我经济安全案件侦办机关首次披露案情 CPI数据泄密案8人获刑 以路透社为代表的境外媒体及相关机构对我国经济数据的预测准确度相当之高。 据媒体报道,2008

我国宏观经济数据竟被境外媒体提前公布危害我经济安全案件侦办机关首次披露案情

CPI数据泄密案8人获刑

以路透社为代表的境外媒体及相关机构对我国经济数据的预测准确度相当之高。

据媒体报道,2008年至2011年,路透社累计7次精准地“猜”对了我国的月度CPI数据。中国的核心经济数据屡屡提前“走光”,统计局权威发布的公信力受到极大质疑。

经过调查,“内部人员涉嫌泄密”浮出水面,相关部门随后对数据泄密事件展开侦查。

目前已有8人因涉案获得法院判决。其中,孙振、伍超明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6年不等的刑罚。

今天上午,承办该案件的西城检察院披露了案件侦破过程。

调查 统计局官员及证券公司职员涉嫌泄密

2011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按照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指示,成立2·28专案组。国家统计局的孙振以及上海某证券公司工作的郑飞进入专案组视线。

孙振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比较容易控制。对于郑飞的情况,专案组却知之甚少,只知道他在上海某证券公司工作,有和海外媒体接触的经历。

但郑飞是整个泄密事件的一个关键环节,孙振从国家统计局掌握的宏观经济数据是通过郑飞泄露出去的,如果不能控制郑飞,对于孙振的泄密行为也难以认定,整个案件将无从查起。

为了挖出泄密源头,必须迅速控制孙振和郑飞。随即专案组组织人员前往上海对郑飞实施抓捕。

抓捕 上海检察官方言打电话确定嫌犯方位

2012年3月1日一早,专案组来到郑飞的工作地,上海浦西某大厦10层时,发现里面空无一人,连办公家具都没有,地上积攒了一层的尘土。难道郑飞所在公司得到消息,已经提前搬走了?

专案组向该楼物业人员询问,得知该层原来确实由某证券公司租用,只是这家公司在去年四五月份就搬走了。

办案人员想到,既然公司早就搬走了,公司电话可能还在使用。经过一番周折,专案组确定了郑飞的单位搬到了浦东另一座大厦中。

为了保证能找到郑飞,协助专案组工作的当地检察院同志用上海方言拨打电话,接电话的正是郑飞。专案组立刻赶赴现场将郑飞控制起来,将郑飞的笔记本电脑和相关证据予以扣押,并连夜将其带回北京。

同时,专案组另一组办案人员立刻前往国家统计局抓捕了孙振。

交代 证券业的“潜规则”各种门道找数据

郑飞被抓后,“上家”孙振被带到了西城检察院。得知“下家”被抓,孙振很快承认了自己将国家宏观经济数据故意泄露给他人的事实。

孙振虽然交代了,郑飞却成了一个难啃的骨头。他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刺探、获取和向他人泄露经济数据的行为。

通过研究郑飞履历,专案组确定了新的讯问思路和计划。经过几次交锋,郑飞慢慢“缴械”,一五一十交代了他和孙振相识,并通过MSN 联系从而获取涉密数据的行为。

郑飞说,像他这种从境外毕业的研究生和大陆研究生两方各自抱团,互相之间很少来往。由于国内经济政策多变,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影响很大,如果没有提前知晓信息的能力,在分析研究上就很不占优势,只能通过各种门道找数据。

找到数据之后,为了显示自己有能力、有关系,就四处传播。结果每到月初公布数据前,整个业内的经济数据满天飞。“这就是证券行业的潜规则。”郑飞总结。

郑飞说他接受过保密教育,只是自己没想到问题这么严重,觉得顶多就是违反行业规范,罚款处理,没有想到会触犯刑法这么严重。

“我现在太后悔了,早知道这么严重,说什么也不会乱发,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对不起我妻子……”说话间,30多岁的人竟然哭了起来。

串案 检方顺藤摸瓜牵出央行副处干部泄密案

2·28专案本是针对孙振等个人泄密的调查,西城检察院侦办中,最终立案8件8人,使这起涉及秘密级和机密级国家秘密数百件的特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得以侦破。

孙振泄密案侦破后,专案组又发现了中国人民银行副处级干部伍超明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2011年3月21日,专案组派员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将伍超明传唤回院立案侦查。

伍超明很快就承认自己多次故意泄密,但他从不主动交代问题。专案组觉得伍超明是条“大鱼”,通过他可能挖出其他涉案人员。专案组通过对伍超明的关系人群进行调查梳理,从中筛选出从事金融证券领域的多名人员。在讯问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上述涉案人员行为的调查。伍超明最终供述了百项宏观经济数据泄露的事实,以此为线索,西城检察院反渎局顺藤摸瓜,最终侦破伍志文、刘西江、刘士骏、林松立、部奇志等系列泄密案件。

目前,共立案侦查泄密案件8件8人,其中特大案件4件,要案2件,已全部获法院有罪判决。

CPI数据泄密案被告人获刑情况: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孙振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获有期徒刑5年

上海某证券公司原分析师郑飞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有期徒刑4年

中国人民银行原干部伍超明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获有期徒刑6年

金麦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伍志文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有期徒刑5年半

刘西江、刘士骏、林松立、部奇志等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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