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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将可买香港基金 内地基金欲受冲击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吴倩)自今年初开始启动的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互认安排终于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张灼华也表示,两地基金互认已进入最后阶段,相信细节能尽快公布。

原标题:内地居民将可买香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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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香港基金互认进入冲刺阶段内地现有基金产品或受冲击

本报讯(记者吴倩)自今年初开始启动的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互认安排终于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徐浩日前在香港表示,基金互认的框架已达成共识,现时两地均已具备基金互认条件,将会考虑投资者情况去提供产品,逐步扩大两地基金互认范围。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推动香港基金进入内地市场,同时将内地基金引入香港,一旦成行,业内人士预期,内地现有的基金产品尤其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产品或受到冲击;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产品也难免承压。

管理人

需持香港或内地资管牌照

据徐浩透露,两地监管机构已就基金互认框架达成的共识包括6个要点:一是纳入互认的基金范围;二是管理人条件,例如管理人需持有香港或内地的资产管理牌照;三是基金互认审批程序需要简化;四是管理人及托管人需遵守当地法规;五是信息披露工作需确保两地同时进行;六是对投资者的保障。

他指出,双方下一步工作是就技术细节再作讨论,包括资产管理规模、基金成立时间、本地投资者占比及跨境资金流动等。

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张灼华也表示,两地基金互认已进入最后阶段,相信细节能尽快公布。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互认基金在内地市场销售的前提是在香港注册。徐浩称,互认基金的投资、运作和实际管理必须在香港,并受到香港法律和SFC的监管。

此外,据消息人士透露,即将公布的细则会对互认基金的历史业绩作出一定限制,暂时只会包括境外单一市场的股票或债券,不会包含期货和衍生品投资;指数基金、股指ETF和债券基金较有可能入围。至于内地赴港销售的基金类别,很有可能从A股ETF等被动型产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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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基金产品 基金投资人 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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