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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理财产品“请君入瓮” 套首年高保险佣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假理财产品“请君入瓮”上海泛鑫旁氏骗局还原 合同仅2页纸,高年化收益,资金投向不明,期限短,产品发行方、受托人是某家理财投资公司等……如果有理财经理向你推销以上特征的产品,可要提高警惕。因为今

李鬼”产品三大特征

该事件发生后,保监会开始对人身险公司和保险中介进行风险排查,重点就是销售过程中向客户私自承诺高收益、将保险产品混淆为理财产品等问题。

投资者值得警惕的是,在理财方面,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涉嫌违规违法的重点就在:销售保险以外的金融理财产品、非法销售金融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侵占或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等行为。

不仅是保险代理公司,虚假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将众多投资者坑入“苦海”的案例,今年频繁上演。6月底,多名投资者怒诉工行苏州分行涉嫌理财产品“欺诈门”。起因是投资者在2011年下半年收到支行理财经理的推荐,称一款只针对高端客户发售,100万元起认购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事后才发现,投资者并未在银行购买正规的理财产品,而是通过工行办理了委托贷款业务,规模在2230万元。后来因借款人无法按时偿付委托贷款,引发投资者与银行间的纠纷。

8月初,连云港莫哈特理财公司宣告停业,法定代表人徐维海被刑事拘留。本报在这家公司的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书上看到,莫哈特理财以受托的形式为投资者的资金进行投资,选择具有投资潜力的项目,方向包括投资实体、民间抵押借贷(主要为小微企业贷款)、其他的理财方式。

它的理财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投资封闭期限1年,预期收益率为18%;二是投资封闭期限5年,预期收益率为100%-130%,但投资者并不知晓资金的最终流向。最后该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投资者的本金、收益安全遭遇极大风险。

如何识别这些“李鬼”产品?上海帆茂投资副总经理黄昊杰介绍,它们存在三个共同的特征。首先是产品本身、发行人都被光鲜的包装,比如有房产抵押、担保等措施,但又不能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其次“短平快”吸引投资者,具体表现年化收益率奇高,产品期限短,很多产品都实行月度、季度付息并且再三强调毫无风险;最后是资金投向不明,发行是由非金融机构或非知名的第三方理财销售,销售人员从中获得高额返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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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理财产品 年高保险佣金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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