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被死亡”核销贷款慷谁之慨?
2013年04月09日 09:53
来源:重庆晨报
在河北深州农村信用联社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里,深州市副市长魏志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朋等43人“被死亡”,另有15人“失踪”,58人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知情人称对位高权重者,信用社主任以核销贷款送人情,
在河北深州农村信用联社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里,深州市副市长魏志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朋等43人“被死亡”,另有15人“失踪”,58人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知情人称对位高权重者,信用社主任以核销贷款送人情,没权没钱的借款人送给信用社主任20%到30%的礼便予以核销。
明明还健在的人,因为一份假造的死亡证明或失踪证明,就能将贷款一笔勾销,这样的“死亡名单”让人惊诧。众所周知,在农村信用社里,没有一点关系或者背景是很难贷到钱的;于是,在这份核销清单中,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的比例极高。不仅有副市长、市公安局副局长,还有很多的乡镇干部、市法院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家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不过是另一种贪污与分赃。
毋庸讳言,用于核销贷款的死亡证明与失踪证明是伪造的,只是不知道究竟是公安部门帮助伪造还是信用社私自伪造。现在两个单位都拼命踢皮球,互不承认造假责任。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梁凤信说了,“这个贷款核销信息是我们的内部机密文件,泄露出去是我们最大的失误。”可见这里面的脏水有多深。
可以肯定,通过“被死亡”核销贷款,在全国各地信用社不会是孤案。很多基层信用社坏账惊人,甚至资不抵债,就是因为这种“合法的赖账”太多,并且已然形成“破窗效应”,本来想还钱的也跟着不还了。问题是,这些有去无回的贷款,坏账最后都由谁来埋单?信用社“被死亡”核销贷款究竟是慷谁之慨?
事实上,信用社的坏账最后无不是两种解决办法,要么税收优惠,要么财政补贴。说白了,那都是纳税人的钱。“死亡名单”里的那些位高权重者,好比一只又一只的硕鼠,用一张假证明就从纳税人的口袋里偷走了大量的血汗钱。迫切需要贷款的贷不到钱,明摆着骗取贷款的却能轻松得逞。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某种意义上,假造死亡名单核销贷款是一种有预谋的私占和盗窃,其犯罪情节比曾经引发热议的许霆案要严重得多。“被死亡”的赖账不还者,以及假造证明帮助老赖彻底赖账的信用社官员,都应该被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惟其如此,纳税人才不用总为信用社至少高达六成的坏账埋单,信用社也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金融服务作用,而不至于沦为位高权重者的免费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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