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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收益率成“机密” ?


来源:大众日报

漫画:吴奎 近日,一则“渣打理财巨亏,5年投资本钱腰斩”的消息占据了不少网站理财频道的头条。一名投资者吐槽在渣打银行买的一款五年期QDII,去年底到期时账面亏损已达50%。客户经理售卖这款产品时极力强

漫画:吴奎

近日,一则“渣打理财巨亏,5年投资本钱腰斩”的消息占据了不少网站理财频道的头条。一名投资者吐槽在渣打银行买的一款五年期QDII,去年底到期时账面亏损已达50%。客户经理售卖这款产品时极力强调其风险控制机制。事后银行承认其风险指标参数存在问题,导致产品投资趋势与市场存在巨大背离。一时间,理财产品隐瞒风险、夸大收益等信息披露问题再次引起业界和投资者的关注。

上有监管部门要求,下有投资者呼声,理财产品本应披露的信息却仍被银行锁在保险柜中。这其中,原因何在?投资者到底有没有权利翻一翻理财产品的老底?

  理财顾问:收益率属“商业机密”

3月8日,记者来到济南市窑头路一家国有银行网点,以投资者的身份从大堂经理处拿到一份理财产品说明书。说明书注明该产品的投资范围限于债券、存款等高流动资产、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资产。而在信息披露一项,说明书未提及产品的具体投资流向,也没有承诺到期后公开资金的运作详情。随后记者查询该行部分已到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均未涉及上述内容。

在经十路一家股份制银行网点,记者询问到期理财产品会不会公布资金运作明细,该行理财顾问给出的答案是“不会,任何一家银行都不会这样做的,这是商业机密。”记者问:如果该产品的投资收益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预期收益率,不公布账目,怎样保证银行获得高收益时、不会只拿出较少利润给投资人甚至虚报亏损呢?该理财顾问称,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一大目的是维系客户,所以不会坑害投资者。“我们通过实现承诺的收益率来打牌子、博口碑。现在理财产品都卖得很火。假设我有500万的额度,即使有人愿意一次性都买下来,我也不会只卖给他一个人,而是会卖给100个人。为什么?就是要维系更广泛的客户”。

眼下,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够全面、详细的情况比较普遍。多数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只泛泛地列出投资领域,如债券、票据、股票等,而不对资金投向作明确说明,客户收益与资金运作之间的关联情况更是无从谈起。一位国有大行私人银行部的投资顾问坦言,银行人为操纵收益率的漏洞是存在的。

  资金池:呼唤透明化运作

山东银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之所以不透明、不详细,很大程度上源于期限错配的“资金池”操作。

资金池最早是由跨国公司的财务公司与国际银行联手开发的资金管理模式,以统一调拨集团的全球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净头寸。具体到人民币理财产品,就是银行把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多只产品混入一个“池子”,对资金集中控制。通过滚动发行、短贷长投,银行获得较高利差,但由于资金与收益无法一对一匹配,造成产品的收益、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更为危险的是,若后续募资不畅,有可能造成整体流动性风险。

比如甲、乙两款理财产品,一款是主要投资债券的保本型产品,一款是关联黄金的浮动型产品,以相等的资金量共同放入一个资金池中,投资同一方向。若期限一致,到期时收益孰多孰少,难以定论。如果浮动型产品承诺的收益更高,银行有可能人为操纵,让乙产品的投资者获益更多。如果信息披露不全面,甲产品的购买者很难知道自己吃了亏。

目前的理财产品不少是按系列滚动发行,银行用后一期的资金高价购买上一期理财产品持有的资产组合,即可实现上期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等到资金充裕时,再进行一次低价交易,则降低某期或某几期理财产品的收益,让后一拨理财客户补贴前一拨客户。要是再算上此类资金期限不一等更复杂的情况,投资收益就更加难以单独核算。

资金池的大量存在不利于同期客户的资产隔离。对资金池的拆分,银监会要求每一期产品对应相应资产组合。近日,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将不得采用资金池模式;对无法单独核算的产品,银行应做压力测试,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投资者:谁能“借”我一双慧眼

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卫忠表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就与银行构成了合同关系,有相应的知情权。至少对投资者来说,资金运行情况不算商业机密,应当向其公开。否则,合同双方会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可能遭到损害。

来自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7.1万亿元。据一民间理财顾问机构统计,2012年我国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达28239款,发行规模达24.71万亿元,均创历史新高。这样天量的资金,怎能是一笔糊涂账?

关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我国监管部门其实早有要求。银监会出台、2012年起施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理财产品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应当详细披露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一些发达国家对此有明确规定:日本《金融产品交易法》规定,只有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产品运作出现亏损时,银行才能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美国涉及理财产品监管的法规包括《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等,银行违规的话会被受到停止该类业务等处罚。

针对当前理财产品销售说明、风险提示、收益实现等方面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银监会在2013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将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等措施。

如此,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还是可以有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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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理财产品 收益 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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