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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迫近 利率市场化应同步跟进


来源:证券时报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备受关注的存款保险制度会尽快推出。对于即将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业内最关注的莫过于三方面内容:模式选择、银行费率与储户理赔。

原标题:存款保险制度迫近 利率市场化应同步跟进

见习记者曾福斌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备受关注的存款保险制度会尽快推出。此前,央行相关负责人也多次发声,称条件基本成熟,可以考虑抓紧出台。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紧密联系,事关银行业改革创新。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存款保险制度要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有限赔付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基本确定。

对于即将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业内最关注的莫过于三方面内容:模式选择、银行费率与储户理赔。

目前,国际上存款保险制度有付款箱、成本最小化和风险最小化三种模式,与其对应的是存款保险机构对银行介入的由浅入深。

单纯的付款箱模式在2007年北岩银行危机中暴露出了问题,由于民众并不相信存款保险机构有足够资金赔付而出现了挤兑,英格兰银行不得不注资相救。最优的是风险最小化模式,但存款保险机构对银行监管的介入也最深,势必与现有监管格局产生摩擦。综合来看,成本最小化模式或将是现实选择。

费率方面,周小川提出要使用差别费率。对于大行来说,因为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费率一般比较低;小银行因为抗风险能力弱,费率一般比较高。高费率直接导致银行成本上升,甚至攸关中小存款金融机构的生死存亡。其结果可能是,大银行无须努力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就能获得更多的制度优势,越来越强;小银行的路则越走越窄。这显然完全违背存款保险制度的本意。

因此,有差别费率的存款保险制度应当与利率市场化同时推出。这样,小银行因有较高的存款保险费率,同时以较高的存款利率来吸引更多的存款,如果他们能依靠自身的经营能力、服务能力来赢得利润,就能赢得并拓展生存的空间。

而对于存款人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赔付问题。周小川表示,应该实行有限赔付。不过,在有限赔付的前提下,可考虑实行分级制。将存款人按照居民或自然人,政府、企业、机构,银行同业、内部人存款分成若干类,赔付比例从高到低。这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信息充分的银行间相互自律监管,而这也是许多已将存款保险制度付诸实施的国家的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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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机构 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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