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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与美存保再合作 推进存款利率放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原标题:央行与美存保公司再合作 推国内存款保险制度落地 存款保险制度筹备工作往前挪动一小步,或助推中国利率市场化前进一大步。 10月24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称,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北京签署了《

伴随着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迟迟未出,市场对其模式有多种猜想。海通证券相关报告内容显示,国际上存款保险制度职权有三种形式,一种是“付款箱型”,不对银行实施监管;二是“风险最小化型”,除了赔付还具备对银行重组及监管功能;三是“中间型”,介于前两者之间。美国实施的是“风险最小化型”。

“从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ADI)数据看,实行付款箱型和中间型的国家较多,而实行风险最小化性的国家较少。其中有一些付款箱型国家转化为中间型或风险最小型。”该报告称。

多个银行业人士对本报分析认为,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刚开始可能会弱化监管的功能,慢慢过渡到行使一定的监管权力。同时,有机构也预计,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具有强制性,会设立存款保险保额上限,预计在15万~20万之间,同时费率可能会由统一费率过渡到差异化费率。

推进存款利率放开

随着今年7月份,央行再次实质性地推动了利率市场化,全面放开贷款利率,中国利率市场化仅差存款利率的放开。9月24日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就表示会发行同业存单,这被认为是存款利率放开的一种过渡。

“存款利率的放开,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是一个基础,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还需要测试各方面的风险承受能力。”一位银行业人士对本报分析称。

海通证券上述报告认为,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筹备几乎与利率市场化进程同步,未来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需要考虑几个方面的问题:银行体系集中度问题、存款保险机构与现行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问题、道德风险问题。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专家与银行业人士均认为,中国推存款保险制度还需要测试广大老百姓的心理承受风险。如何推进存款保险制度,不会引起存款客户担心资金安全而出现“存款大搬家”,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风险之一。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也将有利于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等金融领域创造公平的环境。今年7月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也撰文表示,将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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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存款 利率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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