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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反馈程序重启 IPO开闸进入读秒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初,证监会给过会的80多家企业发出告知函,提示要求其尽快补充2013年1-6月的财务数据。”7月4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本报证实,停档近一年的拟IPO申报意见反馈程序,近日开始陆续反馈。

“7月初,证监会给过会的80多家企业发出告知函,提示要求其尽快补充2013年1-6月的财务数据。”7月4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本报证实,停档近一年的拟IPO申报意见反馈程序,近日开始陆续反馈。

“我们正忙着准备预披露文件。”一家2012年上半年就已完成初审的拟IPO企业负责人士,在电话中用急迫的语气告诉本报记者,数日前,他们收到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预披露材料,不日便将恢复IPO预披露程序,而其所在企业也被确认为重启IPO首批预披露企业之一。

本报记者获悉,日前,数家券商已就其即将发行的IPO项目与部分机构预“沟通”。种种迹象似乎都在向市场传导一个信息IPO重启为期不远。

“对于IPO重启的时点基本上没有太大争议,应该是8月前后。现在谈论IPO重启的具体时间意义不大。”北京一家资深投行高层向本报记者坦言,之前数度“IPO重启”传言如“狼来了”般,屡让A股惊魂,三季度即将重启的IPO带来的真切影响却往往在“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下,演绎出另一幕让市场未有预计的故事。

“对于IPO重启的预期,A股短期承压显而易见,但也包含"利空出尽"的反弹可能。与前几次IPO开闸传闻出街时对于大盘负面的担忧不同,如今许多机构则多了几分期待。”4日,上海一家私募投资公司负责人说,机构纷纷把三季度的投资策略转型定位于“打新”。

预披露先行?

“何时何家项目能首获发行批文,取决于项目本身。”上述知情人士解释道,“重启IPO程序的基本条件是要有符合发行要求的公司,备选的60余家企业中,须具备两大条件:一要将上半年经营数据及时补充,且最新一季的财务数据满足发行条件;二要企业根据即将出炉的新股发行制度有关要求,补充和制作有关材料。企业完成两项要求,IPO发行批文便会下发。”

7月初,证监会函告过会企业,抓紧补充企业半年报财务数据。

“半年报有关数据正在抓紧统计和审计。”4日,浙江一家过会的拟IPO企业董秘向本报记者证实,为率先获得批文,“不出意外,7月中旬前便能将有关材料上报。”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追加有关股东承诺和持股安排,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做了些许修改,并更改了发行方式。

“根据监管层要求,发行方需增加不少材料,获得批文前,还将要求上报有关发行的方式和时间安排,这也要求中介机构在最短时间内拿出相关计划书。”上述拟上市公司董秘表示,其已根据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进行材料补充和规整,项目中介券商日前已就有关发行情况,与部分基金与私募等投资机构进行了“预沟通”。

“但是,7月中旬能达到发行要求,并不代表IPO的有关批文就会随之下发而首开发行之门。”上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坦言,“达到发行条件,只能说满足核准要求,其后便是等待发行时机,这一时间点掌握在监管层手中,目前的口径依然是八月前后依具体情况择机开闸发行。”

“这一年来,除企业有关申请接受程序未完全停止外,对企业的初审和信息反馈程序均已停滞,目前,对于待审企业的信息反馈程序已开始。”上述北京一家资深投行高层坦言,目前,其负责的数个项目都逐渐收到反馈。

另一家2012年上半年完成意见反馈的拟IPO企业负责人士则透露,有关部门已要求其准备预披露材料,或将在近期通知其完成预披露程序。

新规催生“打新”主题

“6月底以来,我们在逐渐抛售部分股票,为三季度即将到来的投资机会筹备足够筹码。”7月4日,上述上海私募机构负责人士表示,三季度的投资主题就是新股“打新”。

“与之前担心IPO重启到来时点不同,在如今时间预期较为明朗,有关规则又为"投资"起了积极的推动力,我们都期待着IPO重启尽早到来。”上述私募人士表示。

事实上,A股市场抛售有关股票以备后用的机构,不止一家。

“三季度的大盘走势一直不被看好,资金面趋紧在上周"灾难性"下跌中得以显现,短时间内,央行货币政策情况及海外资金风险偏好均显示,A股流动性问题很难得到扭转。这样的环境下,随着IPO重启及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实施,无疑给投资机构寻找到避开三季度大盘萎靡的投资机会打新。”上述北京资深投行高层坦言,目前,A股许多资金已在逐渐出逃等待IPO开闸“打新”。

市场之前担忧IPO重启导致资金出逃参与“打新”使得大盘“跳水”,但这次资金“出逃”的力度却远大于预期,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条款已经变相推动着“打新”热潮升温。

6月上旬发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明确称:“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近期,证监会发布《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强调信息披露、推进市场化发行、将减持与发行价挂钩、新股配售机制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市场关心的股本结构、发行机制(如创业板打包发行、股票+期权发行)以及"三高"现象中的高市盈率和高超募资金问题,未被提及。”中金公司最新发布的策略报告如此表示,“新规可能无法改变未来发行中的"三高问题"。而破发就延长锁定期的规定可能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新股不败"的心态,加大刺激投资者的"打新炒新"热情。除IPO数千亿元的融资额,"打新股"热潮可能导致大量资金从二级市场转移至一级市场。”

“新的发行制度也改变了以往的配售制度,如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配售,还可以采取按申购账户配号抽签确定中签账户并配售等量股票的方式配售,这些方式的改变都加大了机构参与"打新"时获得高额配售的机会。业界对大批量发行的情况较为乐观,在此投资机会下,机构怎会错过?”上述上海私募负责人士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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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IPO 重启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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