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领款期被莫名延迟十年 中国人寿遭投诉
2013年06月28日 13:53
来源:生活日报
原标题:保险领款期被莫名延迟十年 近日,青岛的李先生向本报投诉,他14年前买了一份养老金保险,原始保单约定满55周岁就可以领取。眼看就到期了,却被告知领取年龄成65岁。凭啥延迟了十年?当地的中国人寿
原标题:保险领款期被莫名延迟十年
近日,青岛的李先生向本报投诉,他14年前买了一份养老金保险,原始保单约定满55周岁就可以领取。眼看就到期了,却被告知领取年龄成65岁。凭啥延迟了十年?当地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称,手写的原始保单无效,2002年重新出了一份机打保单,上面是65岁。李先生则对没签字的机打保单不认可。保险公司表示,如果现在领取也行,需再交1万余元。
起因:
原来的保单到期说无效
青岛平度的李先生告诉记者,1999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崔姓女业务员上门推销保险产品,他和妻子商量之后,就投保了一款“鸿寿养老金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每年交2180元保费,连续交十年。满55周岁,就可以领两倍保额的养老金,也就是4万元。
李先生出生于1959年1月,算下来2014年就能领取养老金了。今年2月份,他到当地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咨询这笔养老金怎么领。结果让他非常意外。“他们保险公司的人说,得到65岁才能领!”李先生说,当年买保险的时候,明明是55岁就能领,黑纸白字写得清清楚楚,为什么到头来就不兑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度支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出这样的解释,李先生手里的原始保单已作废,机打保单才有效。
投保人:
55岁领钱为何变成65岁
李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手里的保单,一份是手写的,一份为机打的。两份保单的投保金额、投保年限、保费都完全一致。手写那份为1999年6月填的格式保单,上面盖有保险公司公章,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经办业务员的签字。上面约定的领取年龄为“55周岁”。另外一份保单为电脑打印,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费、业务员、签单日期等都与手写的格式保单一样,也有保险公司的公章,而领取年龄变成了“65岁”。
李先生告诉记者,手写保单是1999年投保时填的,而这份机打保单是到了2002年,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送到家里的。“当时我就问为什么从55周岁改成了65周岁,业务员说这个不要紧,到了领钱的时候改过来就行。”
现在这份机打保单被保险公司认为有效,而手写保单则被宣告已作废。李先生称,这份机打保单既不是原始保单,更没有他的签字。而时隔十几年,他根本就找不到那个业务员崔某了。
买一份保险,咋会给两份保单?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不论是手写的还是机打的,保单应该有投保人的签
名才生效。
保险公司:
现在领要再补万余元
“买保险之前,业务员说得可好了。眼看到期该领钱了,又说再等十年,凭什么?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李先生对此事非常气愤,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度支公司讨个说法。工作人员复印了他的保单,说上报青岛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了,说如果55岁领取,就得再交大约11200块钱!”李先生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原来说能领4万,现在到手还不到3万。我签字的保单,保险公司说无效。三年之后打印一张保单没我的签字,他们说有效。”
他后来向青岛市保监局投诉,还是被推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现在他们保险公司根本不搭理我了。实在没别的办法,我打算通过法院起诉维权。”
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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