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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证监诉安永会计所案今开庭 牵涉标准水务


来源:财经网

3月27日下午消息香港证监会严管企业上市程序,整顿保荐人及中介人,去年8月首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对簿公堂,要求安永交出内地民企标准水务四年前在港申请上市时的文件底稿。案件今日开庭,证监会表示,安永当年突然

3月27日下午消息香港证监会严管企业上市程序,整顿保荐人及中介人,去年8月首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对簿公堂,要求安永交出内地民企标准水务四年前在港申请上市时的文件底稿。案件今日开庭,证监会表示,安永当年突然辞任该企业会计师和审计师“重大而戏剧性”,不相信安永没有掌握企业相关文件。

2009年11月9日,标准水务曾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当时安永担任标准水务的首次公开招股审计工作。次年3月安永突然通知港交所称,发现标准水务所提供的文件内容“前后矛盾”,因此辞任该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和审计师,标准水务随后撤回了上市申请。

香港证监会对此展开调查,向安永索取有关审计底稿,但却被安永以事关“国家机密”,受到内地法律限制为由拒绝。证监会认为安永的做法“事态极其严重”,因而首度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条例起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代表证监会的资深大律师翟绍唐今天在庭上表示,安永辩称当年将工作分配给内地合营伙伴安永华明,所以没有保存相关文件,这个说法不可信。翟绍唐指出,因为安永是四大会计师楼之一,即使将工作外包,也一定有相关的监管制度,确保审计工作能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出问题时安永也必须负责。

翟绍唐表示,安永当年突然请辞会计和审计工作,“是重大和戏剧性的决定”,负责监管的公司高层,不可能没有备存相关的电子邮件和文件副本。对于“国家机密”的说法,他强调香港证监会并不希望法庭颁下与内地法律有抵触的命令,只是希望安永披露在香港法律要求下合法的审计文件。

安永方面则表示,由于内地法律的限制无法交出有关文件,因为中国有关部门在2009年10月发表的联合声明,称会计纪录(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在中国法例下可能属于国家机密”,因此香港会计师将任何会计纪录交予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前,都必须征得内地相关部门的同意。

不过,香港证监会则称已通过有关调查事宜的常设互助安排,寻求内地相关部门协助,但是负责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永内地的合营伙伴安永华明,依然没有按内地相关部门要求交出有关纪录。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三年,香港一直是全球第一大IPO市场,大批企业扎堆也带来良莠不齐的状况。2011年起自美国的中国“民企风暴”揭发出多家内地企业数据造假等丑闻,香港证监会矢志整顿内地企业在港上市,除了推出新的保荐人监管条例,要求保荐人为企业数据“负责”外,也着手整顿会计师等其它中介机构。

香港会计界普遍对证监会罕见地起诉安永感到震惊。普华永道亚太区主席杨绍信指出,其实数年前起内地批准若干内地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赴港上市,当时两地监管机构已达成共识,内地应当协助香港监管当局调查有关情况。

前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吴伟骢则认为,证监会就此案件提出诉讼,即便不能追究安永的责任,也可以确立案例,对保荐人及审计师等中介起到阻吓作用,以免再发生同类事件。他表示,如果香港的上市企业全都不如实披露业务数据,会严重损害金融体制,破坏香港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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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准水 会计 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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