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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不住的“政府之手”


来源:北京商报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通江县一纸通知,规定当地农村和城镇居民只能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三类。否则,权力虽然后撤,但随时可以反弹,权利随时可以被剥夺,改革成果也面临着被逆转的风险。

童话里都写不出来的事情,偏偏在现实中发生了。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通江县一纸通知,规定当地农村和城镇居民只能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三类。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寿酒。

当地政府这么做,是为了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政府依然扮演着青天大老爷的角色,辖区居民不是纳税人,而是需要管教的庶民。

此时此刻,中央自上而下地推进简政放权的改革,原有的割据市场、不合时宜的审批权力陆续取消和下放。而通江县无中生有,硬生生地将审批意志强加给社会和个人。比如婚嫁酒,须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能够证实“你就是你”的相关证明,并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一个本来有着自由意志的个人行为,从此便有了寻租的接触点。审批在手,权力我有。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一直以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是一句戏谑的玩笑话,但现实还真不含糊。也许有人觉得这是小事一桩,也许有人觉得当地政府限制老百姓办酒宴的初衷毕竟是好的,但很多事情就得上纲上线。为政一方讲究的是程序和法律,而不是胡作为和乱作为。而此等恶例一而再再而三发生,恰恰说明了权力的傲慢与随意。

通江一事可以看出:当地官本位思想深入骨髓,既不科学,也不民主;既不法治,也不厚道。

一些地方,人情消费确实严重,人人都叫苦不迭却又不得不裹挟其中。但这是乡规民约的范畴,不是政府应该直接介入的事情,又是审批,又是罚款,动静实在太大。乡规民约缺位,一是民间自律的力量太弱,二是之所以太弱,也是因为权力长期霸占着本该乡规民约发挥作用的地盘,使得市场、社会的力量始终孱弱,接不过自律自管的活儿。

改革开放37年,权力从市场、社会和私人空间后退,形成今天的活力中国。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政府不是全能政府,它没有随意干涉公民私域的权力。权力不是越大越好,有限权力反而更稳定。讲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政府承担了全部的权力,也就承担了全部的责任和麻烦。如此的话,哪怕是地震洪水这样的天灾,也都要算到政府身上。

这些年,“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决策层念兹在兹,就是要让权力不可任性。政府如果可以管私人酒宴的事情,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管的,吃喝拉撒睡都可以给个通知,只要是出发点是好的就行。而依法治国,就是要把权力装进制度笼子里。否则,权力虽然后撤,但随时可以反弹,权利随时可以被剥夺,改革成果也面临着被逆转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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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政府之手 权力 乡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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