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政府直接发债,你会买吗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疏堵结合”是官方所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从期限来看,专项债券有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而前述办法则强调,各地应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支付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维护政府信誉。

地方政府直接发债,你会买吗

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疏堵结合”是官方所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去年,国务院发文称,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被赋予适度举债融资权限。

之所以修“明渠”,“暗道”难堵是原因之一。尽管过去几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监管趋严,但地方政府债务似乎并未得到有效控制。一些地方更多地利用债券市场和更为复杂的举债方式来规避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监管收紧。

与其他举债方式有所不同,地方政府直接发债是一种更为透明化的操作。近日,伴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布,地方政府发债的相关细则也得以明确。

有限放开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法,今年要处理好债务管理与稳增长的关系,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明确指出,要适当发行专项债券。

从国内情况看,地方政府债券有两种,一种是一般债券,另一种则是专项债券。根据规定,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而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当然,目前并非各级地方政府都有权直接发债。据新金融记者了解,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而且,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不仅如此,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也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至于举借债务的资金用途,则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期限差异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并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于近日发布。按照该项办法规定,专项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

从期限来看,专项债券有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不过对于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前述办法要求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

对比专项债券,一般债券在期限结构的设计上有一定的不同。按照3月份下发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受访者认为,这样的差别设计主要是考虑了两者在偿债来源上的不同。比如,对于一般债券而言,其融资对象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无法依靠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需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偿还,因此在安排一般债券期限结构的时候,要尽量避免债券到期过于集中化,而通过限制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全年规模的30%,可以有效平滑未来债券的到期压力。

公正性考量

对于专项债券的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与专项债券承销商签署债券承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承销商可以书面委托其分支机构代理签署并履行债券承销协议。在债券认购方面,该办法要求,各地应积极扩大专项债券投资者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专项债券。而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也被特别强调。对于一般债券而言同样如此。

尽管监管层明确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券开展信用评级,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并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但如何确保评级的客观、独立、公正仍是外界关注的焦点。在实际操作中,评级机构面对政府这一强势客户,有没有足够的底气做到客观公正?同时,对评级机构来说,随着政府债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竞争无疑会加剧,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评级机构能否做到客观、公正也值得怀疑。

实际上,还有一个问题值得考虑,那就是地方政府若出现违约,如何对相应的债务进行清偿。有评级公司人士称,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地方政府的违约机制,这在客观上造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债务偿还上的责任无法进行有效的隔离,也给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带来了一定困难。而前述办法则强调,各地应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支付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维护政府信誉。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债务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