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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驻省办”年底前撤销


来源:北京商报

继撤销县级驻京办政策后,县级驻省办也迎来限期撤销令。意见还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

县级“驻省办”年底前撤销

继撤销县级驻京办政策后,县级驻省办也迎来限期撤销令。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2015年12月1日前,各省(区、市)政府要总结报告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报国务院。

市政府驻省办批准可保留

意见提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交通条件逐步改善,简政放权不断推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职能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一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各地政府要从严从紧设置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对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及其他资产,派出地政府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工作人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现有市级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省级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但应当严格控制。

同时,意见还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政府在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可探索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从事对口援助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可予保留。

公务接待改革细化

意见还对驻省办公务接待提出了多项要求,比如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服务。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应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实体脱钩。按年度统计公务接待经费预决算、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要积极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转变。提出驻省办职能由接待服务、争取项目和资金为主向促进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转变。比如服务投资促进,加大对派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促进派出地和驻在地之间的资源合理流动,积极参与对口援助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与驻在地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派出地的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协助办理民族事务,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做好信访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取消县级驻京办效果不佳

据了解,这也是2010年国办发文要求取消县级驻京办以来,对县政府驻省办的又一次规范管理。“此次提出来的撤销县政府驻省办或者驻省办职能转变有现实针对性,因为不管是驻京办还是驻省办,存在的理由基本上是接待领导服务,跑项目、跑钱,以及接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周志忍表示,虽然此次驻省办的管理方向是对的,但是从根本上解决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比如以前撤销县级驻京办的效果并不明显,部分县并没有撤,只是换了个牌子,以商会等名义继续存在。

这从近年媒体不断曝出的县级驻京办换个“马甲”继续运作的新闻可以看出端倪。据报道,县级驻京办一般只有几个人办公,但每年财政支出最少几万元,最多高达几十万元,给公款吃喝腐败留下了空间,并且极易形成监管盲区。虽然国家公布有625家驻京办撤销,但是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多家媒体调查仍发现,至今很多县级驻京办仍以公司、会馆、在京工作人员服务中心等名义变相存在。

对此,周志忍认为,虽然“八项规定”以来,地方政府接待领导已经淡化,但是目前接访的总体形势没有变化,项目审批和上级部门掌握的专项资源太多,有些地方还要跑项目,以及省市也要到部委跑自贸区、开发区等,要钱要优惠政策。所以省市往中央跑要钱和政策,地方就有可能往省跑要钱和政策。因此从根儿上解决这类问题需要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信访制度改革有大的突破或进展,而目前来看取得大的改变阻力还较大。

北京商报记者 熊海鸥/文胡潇/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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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县级政府 意见 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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