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税局:同年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
2014年06月08日 10:47
来源:鲁网财经 作者:姜宏建
◆省地税局以下不再新设进户项目◆变多家查账为一家查账多家认账 据悉,省地税系统将逐步建立进户检查信息共享平台,各级地税机关也将与同级国税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行“首查责任制”。
原标题:山东省地税局:同年内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执法
“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为减轻纳税人负担、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质效,省地税局6月5日承诺,省局以下将不再设立新的进户执法项目,进户执法由原来的“多家查账”改为“一家查账、多家认账”。
据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介绍,年初,省地税局开展了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和逐步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至今,已合并、取消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调查巡查等13项进户执法工作;全省各级地税局共梳理出合并进户执法项目205项,目前正组织论证清理意见。
“对进户执法前提已不存在、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可进可不进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将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并可以取消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向地方人大和政府提出修订地方法规、规章的意见。”李功说,今后各部门、各市地税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一律不再设立进户执法项目。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部门涉及对纳税人信息采集、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文件和工作安排,报同级协调小组按季度统筹协调,尽可能各部门合并进户执法;未纳入协调小组统筹计划的,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开展进户执法。
据悉,省地税系统将逐步建立进户检查信息共享平台,各级地税机关也将与同级国税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行“首查责任制”。对涉及国税、地税共管企业的进户执法,尽最大可能实行联合进户执法。
据了解,今年前5个月,全省地税收入1519.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9 %。其中,稽查查补收入6.74亿元,滞纳金、罚款3460万元,全省共查处偷税案件50起,查处百万元以上大要案2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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