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深交所:调整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深交所13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市场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针对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我所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指标,专门开发“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模块”,提升新股交易监控智能化水平,重点监控利用资金优势影响股价的交易行为。

原标题:深交所:调整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

深交所13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市场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通知》发布的背景。

深交所: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证券交易所“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制度,加强对炒新行为的约束”。为落实上述要求,配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我们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进行了调整,发布了《通知》。

新股上市初期过度炒作不仅会影响新股发行价格的合理定位,也给新股上市后股价走势埋下隐患。我所大量实证数据测算表明,中小投资者是炒新行为中最主要的利益受损方,以“博彩”心态参与炒新,绝大部分会被“套牢”。比如2012年参与新股上市首日买入的账户中,截至当年底亏损账户占比56.2%,户均亏损0.59万元,户均亏损率10%。

《通知》重点调整和完善了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其目的主要是防范新股上市首日开盘期间价格涨幅过大,遏制过度炒新,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

记者:作为完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的一项举措,《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深交所:2005年以来,为配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我所不断探索完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取得一定效果。此次我们根据《意见》的要求,结合去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的新情况、新特点,对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和盘中临时停牌机制等相关交易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调整。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开盘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发行价的上下20%。若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则以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二是收盘价的形成机制。新股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定价,即对集中申报簿中,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新股上市首日 通知 深交所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