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才可任金融高管
2013年11月27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近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披露了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其中包括: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原标题:银监会: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才可任金融机构高管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近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才可以出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办法披露了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其中包括: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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