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
2013年08月03日 09:31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朱宝琛
原标题: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日就市场各方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出回应。他说,近期,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同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
原标题: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日就市场各方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出回应。他说,近期,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同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而对于房地产企业再融资一事,他表示“口径依然没有变化”,但棚户区改造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的住宅概念不一样,所以证监会将依据国土部的意见来认定。
马某“老鼠仓”案已完成调查
涉及70余只股票
对于原博时基金经理马某涉嫌违法违规一事,新闻发言人介绍,2013年6月,证监会已对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立案调查。2013年7月,完成案件调查工作。经查,马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博时精选基金交易的非公开信息,操作他人名下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0余只,交易金额和获利金额较大。
“根据《刑法》第180条第4款有关规定,马某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有关规定,下一步,本案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新闻发言人说。
他同时表示,证监会将始终坚定不移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从业人员的“老鼠仓”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必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对于近日网络上出现对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员工李某的举报,新闻发言人称“已关注到相关网上舆情,并已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尽快核实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严肃查处。”新闻发言人说。
进一步研究制定
创业板再融资规则
对于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以及创业板再融资的最新进展,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期,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准入指标,提高指标弹性,拓展创业板市场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深度。同时,证监会正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再融资机制,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融资需求。
“上述两项工作证监会将在研究成熟并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发布实施。”新闻发言人说。
IPO进程中对各中介机构
监管重心和手段有区别
如果是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IPO项目财务问题被立案稽查,证监会对此类事务所其他在审项目和新申报项目将如何处理?
对此,新闻发言人介绍,在IPO过程中,保荐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与承担的职责不完全相同,监管的重心与手段也有所区别。对被立案调查的保荐机构采取暂不受理其推荐项目的措施,是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办理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设置对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受理其文件的制度安排。他进一步介绍,IPO进程中,保荐机构作为中介机构的牵头人,应当组织协调各机构、人员参与发行阶段的各项工作,并就申报材料中由其他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履行独立核查程序。
对申报材料中涉及被立案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内容,保荐机构尤其应重点关注、审慎核查,并结合调查过程中获得的客观信息,独立谨慎判断。立案调查结束后,如最终处理结果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或暂不受理其文件的,发行人可依照证监会有关规定,申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或待恢复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文件后,再继续推进发行相关工作。
引导上市公司提升
对传闻的应对能力
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市场传闻多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踪”,导致个别公司股价大幅波动。证券交易所及时关注到上述传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上市公司及时向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了解情况,并及时发布了相关公告。
他介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上述情形时,其本人或其他知悉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他最后表示,伴随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一些市场传闻往往早于上市公司知悉重大事件。如市场传闻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方了解情况,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权益。证监会将引导上市公司提升对相关传闻的应对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核实、准确披露信息。
正对东方证券申请
基金牌照进行现场检查
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日,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了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现场检查的申请。日前,上海证监局正在会同证监会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按照前述的工作流程,通过现场检查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凭证监会机构部出具的监管意见函,即可正式向证监会提出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申请。
据了解,证券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审核工作流程,主要包括证监局联合现场检查、行业监管(自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材料受理、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审核四个主要环节。
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欢迎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牌照,依法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不断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为更多的基金持有人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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