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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该不该为储户存款丢失负责


来源:北京商报

去年以来储户存款丢失的案件屡次出现,这次踩雷的是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对于众多工行储户存款“失踪”一事,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负责人表示,不法分子是以高息为诱饵诈骗客户资金的。

去年以来储户存款丢失的案件屡次出现,这次踩雷的是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河北银监局已成立工作组进行核查。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为不法分子以高息为诱饵诈骗。但业务办理均在银行网点内部完成,银行究竟有无责任?

目前,河北银监局已成立专门工作组,派出专人正在对事件进行核查。公安机关已受理案件,案件正在侦办中,最终结果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河北银监局人士表示,经核查,如发现银行工作人员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河北银监局将按照监管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纵容。

在目前披露的多起案件中,石家庄市民王丽(化名)在建南支行陆续存入的1080万元只剩下了124元。她是在该行多位员工的推荐下办理的高息存款,并且U盾被掉包;而市民田某、韩某、蒋某也都是在得到年息10%的高息承诺后,才来到建南支行存款。田某存款606.5万元,韩某和蒋某分别存款100万元。储户余某则是在建华支行存款300万元“失踪”。

对于众多工行储户存款“失踪”一事,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负责人表示,不法分子是以高息为诱饵诈骗客户资金的。在其中的一起案件中,社会人员高某、孙某向客户余某许诺给予8%的贴息,由高某陪同余某到石家庄建华支行随机排号办理了300万元定期存款业务,并开通了网银、申领了U盾。此后,这笔定期存款通过余某本人U盾转为活期存款后分4笔被转出,其中24万元转给了余某自己,54万元分别转给了高某、孙某。

虽然工行人士详细介绍了储户余某的存款失踪原因,表示该案件与工行员工并无关系,但在其他案件中,有储户反映是受银行员工推荐才办理的高息存款,对此工行并未进行说明。

自去年以来,多地曝出存款丢失案件,虽然多被认定为诈骗,但业务均在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存在内鬼,也让法律界认为银行应当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北京金融证券律师王德怡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王丽案件中客户在开通网银时,手中的U盾可能被掉包了,银行内部很可能有内鬼,对银行业务特别是网银的漏洞相当熟悉,方能完成这种“技术活”。银行负有保障交易场所安全、防范犯罪行为、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义务,有确保持卡人卡内资金交易安全的义务。对案件进行刑事调查并不影响储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证据规则讲,由于银行的举证能力明显优于客户,因此,银行有义务证明其已采取了必要的技术措施为储户提供了资金安全保障,否则银行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对于这种事件首先应该查明存款丢失的原因,如果确实是银行员工所为,银行当然存在管理责任。第一责任人肯定是银行所谓的“内鬼”。要避免储户出现存款丢失的情况,郭田勇建议储户在办理银行业务的时候,最好选择亲自上柜台办理,不要听信在银行网点工作的人帮忙办理网银U盾以及银行账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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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案件 储户存款 银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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