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亿元银行理财产品“导航”存隐患
2013年12月17日 09:05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张 歆
在适当的时间遇上对的人,理财产品就会结出硕果,反之,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甚至产生负面效应。
外资行
门槛相对较高
相对而言,外资行对于理财经理的招聘门槛较高,对于专业、学历和从业年限往往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
以星展银行为例,该银行招聘理财经理要求,“拥有专业学位,商务或财务相关专业优先考虑,至少5年相关工作经验……”
而另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外资行对于同类职位也提出了“本科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要求。
“这与外资行的客户多为高净值人群有关”,一位股份制银行个金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外资行服务的客户‘少而精’,银行并不需要招聘大量的人手,只要保证理财经理的专业性就可以了”。
劳务外包
再度现身
在理财经理的招聘启事中,劳务派遣公司或者是外包公司再度现身,这也表明部分所谓的银行理财客户经理并非银行的正式员工,如果其在销售中出现违规并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投资者将很难向银行追责。
北京某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高薪诚聘北京某银行客户经理”的启事就显示,拟聘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与分行及市场部协调合作开发市场,开发新的银行客户,获得高端客户;了解客户的金融需求,分类客户信息,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及服务方案;依托总分行产品和服务平台,拓展客户并销售管理部重点金融产品等”,同时该人力资源公司自称,公司是专为当前日益蓬勃发展的金融外包领域输送与培养专业高效管理和操作型人才的专业机构。
虽然,理财经理的外包不像大堂经理外包或者是电话客服外包那样普遍,但考虑到理财经理的特殊工作职责,外包的风险确实很高。“很容易产生的法律纠纷是该类人员的职业操守风险究竟应该由谁承担”,一位资深法律界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多家银行出现过‘飞单’,如果‘飞单’背后的理财经理是劳务派遣或外包人员,投资者将更难以向银行追责”。
监管要求
专业胜任原则
事实上,银监会2011年10月公布、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有专门的章节对于销售人员的管理进行描述和界定,内容超过1300字,从专业、经验、操守、考核等多个方面对于理财经理,也就是对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的的从业准则进行了界定,其中明确包括了“专业胜任原则”。
例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销售人员除应当具备理财产品销售资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对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有充分了解和认识;(二)遵守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制定的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或守则;(三)掌握所宣传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向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意见所涉及理财产品的特性,对有关理财产品市场有所认识和理解;(四)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
从目前的招聘启事来看,过低的门槛以及重销售轻金融的情况,对于理财产品的销售能否实现“专业胜任”提出了考验,毕竟这事关10万亿元银行理财产品能否做到“适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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