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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获中央产粮产油奖励22.35亿元 高密等6县获“双重奖励”


来源:中国网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获中央201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2.35亿元,其中有97个县获产粮大县奖励18.03亿元,58个县获产油大县奖励1.29亿元,山东省获商品粮大省奖励3.03亿元。

中国网山东频道7月1日讯(孔进 严文达 季正亚)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获中央201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2.35亿元,其中有97个县获产粮大县奖励18.03亿元,58个县获产油大县奖励1.29亿元,山东省获商品粮大省奖励3.03亿元。奖励资金将用于支持山东省粮油、油料生产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促进产粮大县稳产增产,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自2005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自2008年起,又增加产油大县和产粮大省奖励政策。目前,产粮(油)大县奖励共有三个奖项,分别为产粮大县奖励(含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和产粮大省奖励。

产粮大县奖励

平度、齐河、陵城、曹县、郓城、高密获常规产粮大县和超级产粮大县“双重奖励”

近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粮食商品量大于1000万斤的县级行政单位纳入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范围;近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位于全国前100名的县级行政单位为超级产粮大县,在获得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再获得超级产粮大县奖励。山东省今年共有平度、齐河、陵城、曹县、郓城、高密6县获超级产粮大县奖励。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

对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

根据山东省各县分品种油料(大豆、花生、棉籽、油菜籽)产量及有关部门认定的折油脂比率,近三年平均油脂产量在8千吨以上的县级行政单位为产油大县。其中,为鼓励油菜籽和大豆的生产,对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对大豆予以油料奖励的同时,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部分不剔除。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支出。

产粮大省奖励

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

中央财政将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均纳入奖励范围,奖励起点标准2.3亿元。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奖励系数,山东此次获奖3.03亿元。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专项用于支持本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粮安工程”中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支出。

[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产油 县财政 双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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