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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查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 挂牌督办案件43个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记者21日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为期近一个月的山东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暂告一段落。督办要求:责成淄博市环保局会同桓台县政府责令企业限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环保村庄搬迁工作。

原标题:山东严查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挂牌督办案件43个

记者21日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为期近一个月的山东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暂告一段落。本次行动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累计检查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147家、涉气建设项目环评企业36家、加油站31座、河流断面19个、污水处理厂12家、涉及重金属排放的企业27家、信访投诉及舆情反映的重点案件50件、挂牌督办案件43个。

检查发现,8家企业存在着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其中3家企业属于非法土小企业、1家企业涉及环保村庄搬迁问题久拖不决、1家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且超标排污、1家企业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且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2家企业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另外,有3个河流断面水质超标严重,1个城市建成区存在污水直排环境问题。

山东省环保厅决定对济南市长清区马山崮头镇石灰窑厂环境违法案、淄博市山东宝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淄博市桓台县盛翔有限公司环境信访案、烟台市界河界河桥断面水质超标案、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办下方村炼铁厂环境违法案、日照市付疃河大古镇断面水质超标案、莱芜市长勺路污水直排环境案、莱芜市莱城区杨家镇龙湾沟水质污染案、莱芜市山东一品农产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莱芜市高庄镇小造纸企业环境违法案、德州市山东禹城新园热电厂环境违法案、滨州市鑫岳化工厂环境违法案实施挂牌督办,责成有关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程序规定(试行)》(鲁环办〔2012〕5号)和督办要求(详见附件),依法立案查处,组织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和实施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责任单位完成整改任务后,有关市环保局应当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有关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书面报送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有关市环保局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查处整改情况及有关证据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山东省环保厅将组织后督察,对查处和整改不力的,依据省环保厅、监察厅《关于移送环境违法违纪案件规定》,追究有关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另据介绍,对已经完成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整改任务的青岛市珠山助剂有限公司,淄博市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山区白塔工业园,枣庄市胜达精密制造公司、滕州市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公司、滕州市深水深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区、昱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德州市齐河县力源热电有限公司,聊城市鑫能钢管有限公司、临清三和公司自备电厂、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聊城新水河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山东省环保厅予以解除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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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环境信访 断面水质 无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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