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汇市成员扩容 两家非银机构获批入市
2015年01月08日 17:13
来源:金融界 作者:张喜威
2015年1月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两则公告,批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自2015年1月9日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
原标题:银行间汇市成员扩容 两家非银机构获批入市
2015年1月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两则公告,批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自2015年1月9日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准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成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外管局于2014年12月9日发布了上述《通知》,并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通知》显示,外管局“不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事前入市资格许可”。
“(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的扩容)短期内应该不会对外汇市场带来明显的影响。从目前情况看,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交易量应该不会太大。”招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对记者表示,外汇市场的交易仍受“实需原则”限制,要基于代客结售汇等业务开展交易;短期可能会批准一些机构来进行试点,根据这些机构试点的情况再进一步扩大参与主体。
两机构获批入市
早在2014年10月,市场就传出了一份《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随后,外管局于2014年12月9日正式发布了《通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正式版的《通知》与前述“征求意见稿”在内容上大同小异,最大的区别在于,《通知》中删除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只能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开展交易”的表述。
《通知》显示,外管局不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事前入市资格许可;金融机构应将本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的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会员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行、城商行、外资银行、企业财务公司等。《通知》则将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扩展至“境内金融机构”,这意味着券商、信托、保险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该《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国泰君安、嘉实基金则成为新规实施后首批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的金融机构。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参与主体范围的扩大,将进一步提高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规模和体量,活跃交易程度,有利于市场价格的发现,同时丰富市场交易主体和客户背景,有助于改变当前外汇市场相对单一的供求结构和交易风格。
“随着外汇交易和衍生品需求的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更愿意增加他们的服务种类。2014年初以来,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性变强,汇率风险也在增加。除外贸商外,普通投资人的避险需求也在增加,汇率风险管理需求增多,金融机构也相应地需要丰富产品来服务于客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也表示,未来多元化的外汇市场一定会更加活跃,这也有利于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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