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冠豪高新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遭证监会责罚


来源:证券日报

5月19日晚间,冠豪高新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林广茂操纵私人账户,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由于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其警告并处以罚款。自从冠豪高新去年10月份重组失败后,股价便一路下跌,最近一年来,其二级市场股价的跌幅已经超过六成。

原标题:冠豪高新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遭证监会责罚

5月19日晚间,冠豪高新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林广茂操纵私人账户,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由于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其警告并处以罚款。

而值得注意的是,冠豪高新作为2013年的牛股之一,股价曾上涨高达411%。但如今,其风采早已不在。

自从冠豪高新去年10月份重组失败后,股价便一路下跌,最近一年来,其二级市场股价的跌幅已经超过六成。

此外,由于股价跌跌不休以及业绩不佳,多位股东也纷纷减持套现离开。

操纵私人账户

违规买卖股票

冠豪高新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林广茂先生通过邮件转发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其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决定书称,2013年1月份起,林广茂账户与“赵某”账户大量买入公司股票,且林广茂操控“赵某”账户买卖股票。2013年3月6日,“林广茂”、“赵某”两个账户合计持有公司3158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5.31%(首次超过5%),截至中国证监会调查日,合计持有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超过5%。林广茂未就该两账户合计持股达到5%比例事项履行相关报告义务,通知公司并予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林广茂责令改正,给予其警告并处以罚款。

公告还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进行披露。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冠豪高新 公司股票 证监会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